2017年3月16号,商务部、公安部、环保部发函,要求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并明确地方政府是这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近期,作为我国最大的二手车集散地之一的山东也下发通知落实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 注:《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指的是除去京津冀、江浙沪、珠三角区,和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各地不得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定限迁措施。了解《意见》全文请参阅《3部门联合发函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