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压减炼钢产能1053万吨、炼铁产能1226万吨,实现“双过千”,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年度任务的67.4%、75.5%,压减进度明显快于往年、好于预期,但化解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十三五”期间,我省钢铁产能压减量约占全国任务的1/3,并且去产能已进入“深水区”,工作难度越来越大。越是这样的形势,越需要完善的长效机制作支撑。
完善标准与配套政策,巩固去产能成效
2016年全国钢铁产业经历了过山车式的行情。暴涨与暴跌对产业发展极为不利,停产后复产给被淘汰者带来期望与幻想。无视或纵容复产将毁掉已取得的成果,犹豫与观望同样会给去产能带来阻力。从美国、日本等国家的发展经验看,去产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应有这个心理准备,抵制一切诱惑、顶住一切压力、丢掉一切幻想,防止已化解的过剩产能死灰复燃。
当前我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统筹协调、协作配合。一是建立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督导检查的长效制度,进一步完善去产能完成情况与各地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相联系、相挂钩的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妥善安置职工、强化金融支撑、完善土地政策等措施,鼓励企业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帮助他们走上发展新路。三是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要“堵”“疏”结合。要用环保、能耗、水耗、质量、技术、安全等六个标准去“堵”复产,要用走向西部、走出国门寻求合作等举措去“疏”产能。
加强研究与预测,主动寻找战略与政策中的机遇
河北钢铁集团并购塞尔维亚大型支柱性钢铁企业——斯梅代雷沃钢厂产生了很大影响,实现了中东欧产能合作,并为进军欧盟市场打下基础,成为钢铁企业“走出去”、全球布局产能的样板。收购成功的主要原因是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抓住了战略支撑点与关注点。如何在现有大战略与大政策下再觅良机、实施“巧干”是一项大课题,需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研究。按照中央要求,我省已出台了一系列化解钢铁产能的政策措施,并已经具体实施。为增强化解工作的前瞻性与主动性,可以考虑成立“河北过剩产能化解研究会”,主要研究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研究与预测,掌握钢铁业发展动态,研判未来发展趋势,调整化解策略;探寻“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下的河北机遇;研究现行中央与地方支持政策(各类基金尤其是钢铁产能化解基金的使用,银行、债券的支持等),推动形成更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推进钢铁行业债转股,为企业减负
2016年10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本次债转股预计在3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完成,主要针对近年飙升的企业负债率(过剩产能行业最为严重),纾缓部分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这对我省钢铁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是利好,有利于减少钢铁企业债务偿本付息压力,剥离部分债务,让企业轻装上阵。
对于这样的机遇,我省要牢牢把握,在做好组织、宣传与发动工作的同时,迅速落实相关企业债转股工作。当前,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晰债转股条件,细化指导意见中的条件限制。如符合“产能过剩行业前列的关键性企业”条件的,可能是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需要明确相关条件。二是明确债转股方案的决议和实施程序相关规定。如银行、企业与实施机构间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何推进,债权人委员会如何协调、如何对债转股方案进行决议等问题都需要加以明确。三是要对接相关国家部委、银行、债权机构,为我省钢铁企业债转股争取最大利益。
推行钢结构建筑试点,为稳定内需探索出路
钢结构被誉为21世纪的“绿色建筑”。目前,我国钢结构年产量约占粗钢总产量的5%,预计2020年达到10%,用量约为8000万—1亿吨,钢结构用钢潜在市场很大。国家在2013年、2015年和2016年三次提出推广钢结构,但实际效果并不太理想。主要原因一是工程造价高,钢结构比混凝土结构造价要高10%-15%;二是配套产品系统化、标准化和工业化程度低;三是政策措施不配套。
去年召开的全省钢结构建筑观摩暨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现场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从实际看,河北钢结构用钢市场容量很小,钢结构建筑推广要着眼全国才更有意义。这就需要做好试点工作,先行先试,取得突破,为稳定内需寻找出路。试点过程中主要探索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提高对钢结构建筑用钢认知度;二是申请部分国家试点补贴,通过技改资金投入、税费减免等形式降低钢结构造价成本;三是建立钢结构选材、设计、施工等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
供给与需求双侧发力,推进智能制造与电商新业态发展
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讲,化解钢铁产能就是要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产品升级,而在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价值链环节引入智能制造,则是实现升级的主要途径。在这方面,我省可以实施“河北钢铁企业智能制造示范工程”,设立“钢铁企业智能制造引导资金”,引导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差异化智能制造改造方案,鼓励企业从设计、生产、物流等具体环节开展信息化改造,逐步拓展至全产业链,实现价值链升级。
从产业需求侧发力,主要是鼓励钢铁产业发展电商业态,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目前,河北钢铁集团建立了自己的电商平台,下一步需要进一步活跃整体业态,加强与大型流通商搭建的电商平台、咨询信息平台转建的电商平台、第三方创投建立的电商平台的有效对接,实现分工合作,形成良性竞争、良性发展的大环境。另外,要加强钢铁产业电商相关法律与标准建设,形成良好的引导发展机制,解决电商同质化、产品渠道单一等问题。
加速河钢跨国公司建设进程,打造出海“航母群”
河北钢铁集团已成为世界第二大钢铁公司,收购控股了德高、南非PMC以及塞尔维亚斯梅代雷沃钢厂,具备成为跨国公司的实力。在此基础上,要加速河钢集团全球布局步伐,打造世界级钢铁跨国集团,并带动其他省内钢铁公司“出海”,形成平稳前行的“航母群”。
进行国际范围的产能转移与布局需要重点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产能转移的方向选择要紧盯国家的世界战略布局。“走出去”要学会“借力出海”,商务部、外交部共同搭建“一带一路”海外投资服务平台,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银行、金砖国家银行为沿线国家提供投融资支持,“中阿”“中非”“一带一路”等专项基金为拉美、中亚、非洲、东盟地区发展提供了机遇,也降低了我们进行产能合作的各类风险。二是设立“河北省国际产能合作股权投资基金”,加快股权投资基金“第三大融资通道”建设,通过这一基金适度补充企业资本金,实现“走出去”企业与亚投行、国开行、进出口行、丝路基金、中非基金、东盟基金等机构的有效对接。三是加快境外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河北已在赞比亚、泰国、缅甸建立了综合性园区,但总体相对滞后。要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球设立5到10个境外产业合作园区。海外园区建设要做好园区规划、园区招商、园区扶持与服务政策,实现资金、技术和产业链的聚集,为企业集群式跨国经营搭建便捷平台和“绿色通道”。四是设立“走出去”企业服务大数据中心。建立“河北省企业海外投资服务大数据中心”,使其发挥如下职能:介绍国内、省内相关政策;投融资服务,各种基金、银行贷款、证券的申请与发行;专业咨询服务,相关投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介绍;投资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等环境以及各类风险提示等,为企业提供系统性、全方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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