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钢去产能再迎来金融“及时雨”

  去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的过剩产能已然成为能源领域中的一个“重头戏”,而金融支持作为化解过剩产能任务中的一个必要条件自然难以缺失。

  近日,银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钢铁煤炭行业在化解过剩工作中的债权债务等问题作出了规范,提出了加大对兼并重组钢铁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严控违规新增钢铁煤炭产能的信贷投放等多项措施,可谓为钢铁煤炭行业在化解过剩产能的金融支持方面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利好:多项金融举措助力钢煤企业去产能

  对于此次《意见》出台的背景,中债资信在一份研究报告中指出,本轮煤炭行业景气度下行使行业面临大面积亏损,其中2015年下半年及2016年第一季度尤为严重。煤炭企业资金紧张,同时银行弱化与煤炭企业合作,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外部融资环境紧张,个别大型煤企有被银行变相抽贷的现象发生,全行业债务周转压力较大。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表示,由于煤炭钢铁行业呈现低迷状态、行业内部存在一定数量的“僵尸企业”等原因,金融领域对于煤炭和钢铁行业的金融支持也相对收紧。但煤炭和钢铁行业在我国有着重要的战略性地位,在化解过剩产能的路上自然少不了资金支持。

  其实,今年以来金融领域发布政策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已然不是首次。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以及保监会就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提出多种金融举措助力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如今继4月文件后金融领域再次强调了对煤炭钢铁行业去产能的支持。

  而相比4月的文件,此次《意见》就钢铁煤炭行业债权债务方面进行了较为细致的规范,如将推动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对困难钢铁煤炭企业实施债务重组;支持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投资钢铁煤炭骨干企业;妥善处置钢铁煤炭企业集团的担保问题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同时强调,对符合并购贷款条件的兼并重组企业,并购交易价款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上限可提高至70%。

  对此,部分业内人士也表示,此前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是60%。而当前企业获得并购融资的主要渠道仍是银行并购贷款,提升这一比例能增加企业资金获得,更好满足企业合理的兼并重组融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