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集团”)于2016年11月4日在其官网披露了《宝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调整公告》,决定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将2016年至2018年3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目标任务920万吨调整为2016年至2017年2年内压减钢铁过剩产能1100万吨。其中,涉及本公司的内容如下:
“宝钢集团八一钢铁有限公司(拜城钢厂)1800立方米高炉2座,120吨转炉2座(现已停产),2017年完成装备封存。为减少资产损失,上述封存装备,委托专业机构,借助“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择机作国际化转移”。同时,宝钢集团承诺,列入化解过剩产能的全部冶炼装备不再恢复生产。
公司经与宝钢集团确认,上述“拜城钢厂”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南疆钢铁因区域性产能严重过剩,除保留一座焦炉生产外,其他产线自2015年7月31日起停产至今。2016年1-9月,因南疆地区市场供求关系未有明显好转,南疆钢铁亏损5.44亿元。
2017年,公司将按照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及行业规划并结合市场变化,妥善开展相关工作。鉴于南疆钢铁目前已处于停产状态,暂时无法预估上述安排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