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网站近日发布题为《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扎实推进》的文章,对近段时间以来开展的过剩产能化解工作进行了梳理与回顾。
文中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建立了由25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各项工作。联席会议由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为召集人,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交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能源局、煤矿安监局以及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等单位组成,并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今年4月中旬,已召开了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研究安排了近期重点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在工作层面建立了定期沟通会商机制。
同时,为支持化解过剩产能,强化政策引导,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煤矿安监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奖补资金、财税支持、金融支持、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8个专项配套政策文件。目前已有7个配套文件印发。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落实国发6号、7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和配套措施,对有关任务作了进一步细化。
各有关省区市和国务院国资委在对钢铁、煤炭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并报送了化解过剩产能初步方案,细化了今后几年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有关地方和企业,提出了时间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社部、财政部、国家能源局、钢铁工业协会、煤炭工业协会等组成联合工作组,逐一对方案进行对接,加强平衡协调,并就细化和改进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切实将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落实到位。
此外,国家发改委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提炼各地化解过剩产能典型,遴选了河北省、杭钢、鞍钢攀钢、山东能源、陕煤化等企业好的做法,并组织有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挥典型引导作用。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促进行业脱困发展和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