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中国东方集团发布《有关防城港津西与承德兆丰之间收购钢铁产能的须予披露交易》。
从文件中获悉,于2019年10月10日,中国东方集团间接拥有97.6%权益的附属公司防城港津西与承德兆丰签订产能转让协议,内容有关将目标产能由承德兆丰转让到防城港津西,总代价为人民币14.52亿元。
根据产能转让协议的条款,承德兆丰同意出售,而防城港津西同意收购目标产能(即铁产能每年138万吨及钢产能每年150万吨)。
据了解,中国东方集团是一间从事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业务的投资控股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钢铁产品、钢铁产品及铁矿石贸易和房地产业务。为加强其在中国钢铁行业中H型钢产品制造的领先地位,中国东方集团致力于提升其产能及效率。
此前,津西钢铁与防城港市政府订立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自签署投资协议起计五日内,津西钢铁应开始将其位于唐山的现有产能转至防城港市或以其他方式从其他途径将产能转移到防城港市,以达至项目第一阶段所需的钢铁年产能,透过订立产能转让协议,防城港津西将促使项目取得目标产能,使该等产能转移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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